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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五指山市事业单位招聘42人

2022-01-15  |  来源: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导读】2022年五指山市事业单位招聘4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海南金标尺教育。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五指山“六园”建设的人才基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共42人,其中考核招聘1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学历要求:具体见《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学历专业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年龄要求:具体见《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告时间

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21日(7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22日08:00至2022年1月28日12:007天)。

(二)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696

(三)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五指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后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在照片栏张贴照片后拍照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jpg格式);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100Kb);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6)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7)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9)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2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接受服务于五指山市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公开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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