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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澄迈县事业单位招聘42人

2025-02-18  |  来源: 澄迈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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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经澄迈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澄迈县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2月8日),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及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3.岗位所需学历(详见附件1);

4.退役军人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6.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是服务于澄迈县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海南省大学生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及在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8日)的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7.2025年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截至2025年8月31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为澄迈县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月13日8:00-2月19日17:00;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ddb(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2025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⑥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澄迈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海南省大学生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定向岗位的,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驻澄迈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经军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澄迈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需提供所在镇党委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退役军人报考需提交退役证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⑦其它省、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⑧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网址、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注:上传材料统一为JPG格式,单个大小300K以内。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试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应当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月13日8:00-2月21日15:00,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重报,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被取消招聘岗位的的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2月24日8∶30—15∶00时段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不在规定时段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周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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