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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18人

2022-04-14  |  来源: 乐东县人民政府网

【导读】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1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海南金标尺教育。

为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不稳定、中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空编率高等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类3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卫健类318人。具体详见《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报考人员年龄的时间以2022年4月14日进行计算;

(三)岗位所需学历详见《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五)忠于党的卫生事业,热爱卫生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民族地区卫生医疗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八)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报考人员自负,外聘人员不要求;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目前为我县在编在岗的人员;

7.五年内因医疗事故或重大过失行为曾受过执业纪律处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发布时间: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1日。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b088IrfdV43ca98kAAxXqHC3xPldrzpUT%2BO0H%2Fsirex5LcnUzw

专业以《2021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未收录在参考目录中的专业,需报考人员提供学校盖章证明或所学课程证明,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认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1)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勾选“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②毕业证、学位证(如岗位不要求学位则学位证非必要上传);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在学信网上下载更新日期在有效期内的含有二维码的完整图片),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④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户口本本人页);

⑤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⑥执业证书、资格证书(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⑦现服务乐东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名者需提供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非乐东县的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⑧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⑨工作经验证明(如报考岗位有经验要求),需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或单位盖章证明,所提交的证明中需要包含:姓名、工作岗位或工作职责、工作年限、单位盖章;

⑩其他岗位所需的报名资料。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岗位表等相关信息,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考核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委培、定向及其它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后果自负。

②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28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它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在4月28日12:00之后报名的或重新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4月28日17:00准时关闭。

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方式为考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前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方式为考核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2)资格复审

招聘方式为考试的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招聘方式为考核的资格复审人选即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不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并在面试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②毕业证、学位证(如岗位不要求学位则学位证非必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在学信网上下载更新日期在有效期内的含有二维码的完整图片),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④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户口本本人页);

⑤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⑥执业证书、资格证书(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⑦现服务乐东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报名者需提供现单位聘用劳动合同,非乐东县的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⑧诚信承诺书;

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⑩工作经验证明(如报考岗位有经验要求);

⑪报名表、准考证;

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以上资料①-⑥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复印件留存;其他资料直接上交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积极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考核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时间和内容

1.考试:笔试及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科目和公共基础知识

②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④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⑤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⑥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①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可递补人员,则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入围面试。

②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

③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笔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2.考核:面试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报考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以加试公告为准,加试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四)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情况。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实名举报。如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入编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本县。

五、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县财政供养事业人员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入职前已购买社会五项保险按有关规定衔接,未购买社会五项保险的,入职后用人单位只负责购买聘用期间社会五项保险。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电话:0898—85531233

监督电话:0898—85531144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1.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2022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第1号)

原文链接:http://ledong.hainan.gov.cn/ledong/0400/202204/b7be63c09025454481d24d25d14c01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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